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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母离千里儿不顾”,如此待老,法院判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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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离家外出
母亲总是在家深深地挂念着
担心他们是否吃饱穿暖
可相反
外出的子女却往往忽视了母亲
甚至还有将年迈的母亲留在家中不管不顾
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
近日,梁平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,对原告唐某的两个儿子石某均、石某建进行了判决,帮助老人安度晚年。
案情简介
原告唐某今年74岁,共生育两个女儿和两个儿子,丈夫今年去世后,体弱年迈的老人便更加孤独无助,所幸两个女儿很孝顺,对母亲细心照顾,可两个儿子石某均、石某建离婚外出务工后,便不与家里联系,更不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,让唐某倍感心寒。为此,唐某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。二被告经依法传票传唤未到庭,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。
庭审现场
法院审理认为
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尊老爱幼、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借口拒绝赡养老人。唐某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,二被告应当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。根据原告唐某当地生活的客观实际,判决由被告石某均、石某建从2020年1月起每人每月给付原告唐某赡养费500元。原告唐某住院医疗费(除医疗保险报销外,凭正式票据)由被告石某均、石某建各承担四分之一。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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